防火木门的制作要求介绍
防火木门的阻燃质量关系到防火木门的耐火极限,因此许多防火门生产企业都将该工序设立为生产过程中的特殊过程控制点,但是由于阻燃工序缺乏成熟的工艺规程,致使各个厂家的阻燃工艺各不相同,阻燃工艺不甚合理,无法保证阻燃质量,严重时导致防火门耐火极限降低,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潜在的隐患。 木材的常用的阻燃方法有:喷涂法、浸泡法、蒸煮法、真空法、真空加压法等。喷涂法和浸泡法一般应用于不再进行刨削加工的木材表面,以及厚度低于 10mm的薄板阻燃处理,不适用于防火木门的生产。真空法和真空加压法虽然阻燃效果极佳,但因其设备昂贵,在我省防火门生产企业中还未见使用。目前我省防火门企业大多采用蒸煮法进行阻燃处理。 防护木门的制作要求: 1、门框及厚度大于50mm的门扇应采用双榫连接???、扇拼装时,榫槽应严密嵌合,应用胶料胶接,并用胶楔加紧。 在潮湿地区,Ⅰ级品应采用耐水的酚醛树脂胶,Ⅱ级品可采用半耐水的尿醛树脂胶。 2、制作胶合板门(包括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必须在同一平面上,面层及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应在横楞和上、下冒头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以防受潮脱胶或起臌。 3、门的制作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应净光或磨砂,并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锤印。 (2)框、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 (3)小料和短料胶合门及胶合板或纤维板门扇不允许脱胶。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和戗槎。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由《防火木门制作允许偏差》可知,Ⅰ级防火木门高度和宽度的制作允许偏差门框为0/-1,门扇为+1/0。假设门扇的公称尺寸为X,则Ⅰ级产品门扇的实际尺寸可以为X~X+1mm,门框内口的实际尺寸可以为X-1~Xmm。安装时如果不对门扇或门框内口进行再次加工,其配合为过硬配合,门关不上。由《防火木门安装的留缝宽度》可知,防火木门安装的留缝宽度,门扇对口缝、扇与框间立缝为1.5~2.5mm、框与扇间上缝为1.0~1.55mm。要保证扇与框间单边立缝为1.5~2.5mm,安装时门扇的再次切削加工量为3.0~7.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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